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强旗”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助力“四区”建设,依据《鄂托克前旗新时代人才强旗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人才强旗20条)》《鄂托克前旗“马兰英才”评定管理办法》和《鄂托克前旗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旗级“马兰英才”及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评选工作。
一、申报资格、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资格、对象
1.“马兰英才”评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评定对象为在我旗从事专业技术、生产研发、工程技术、教育卫生等工作,且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认可的各类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
2.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之列。管理期内的市级以上重点高层次人才以及旗级高层次人才不在本次评优选拔范围之列。
(二)个人申报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4.在我旗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须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旗缴纳社会保险,引进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柔性引进的人才,须与我旗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每年在我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提供其在我旗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或担任相关职务的证明材料。
6.在我旗自主创业的,须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
7.“马兰英才”申报人员年龄一般应未满55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和“特殊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鄂托克前旗“马兰英才”评定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
(三)产业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应具备《鄂托克前旗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评定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已被评为旗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不得重复申报,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不能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申报团队。一家依托企业或单位同一个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团队,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企业视为同一家依托企业。
二、申报推荐名额
2023年计划评选“马兰英才”10名、产业人才团队2支和创新创业基地2个,主要采取以组织推荐为主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申报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选拔、择优推荐,初步推荐人选名额60名左右、团队15支左右、基地15个左右,具体分配如下:
1.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推荐个人5人、团队2支、基地2个。
2.四个镇各推荐个人8人、团队8支、基地8个。
3.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推荐个人1人、团队和基地根据自身结合实际推荐。
4.旗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总计推荐10人,归口由旗教体局统筹推荐。
5.旗各医院、卫生院(所)总计推荐5人,归口由旗卫健委统筹推荐。
6.其他旗直有关部门,一般可推荐1名人选。
三、申报方式及规则
(一)申报方式。符合条件个人、团队、基地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开展,申报人通过“鄂托克前旗党建网”(http://www.etkqqdj.gov.cn/)下方的“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栏目登录,在实名注册后进行申报。同时,也可直接登陆“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19.104.229:8081/home)进行登录注册,申报相关项目。
(二)申报规则。申报人根据个人实际,在个人专项、团队和基地专项中择优申报一项,原则上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申报时,不得上传涉密资料。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网络申报。开发区、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评选条件,按照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通过“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相关资料成功提交后,由所在镇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时限7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流转至旗人社局复核,复核时限7个工作日。
(二)推荐报送。初审复核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符合条件的申报个人和团队、基地进行汇总,填写《鄂托克前旗“马兰英才”申报汇总表》(附件8)、《鄂托克前旗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9)、《鄂托克前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10),同时由所在镇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将申报书、申报材料、汇总表以及单位出具的推荐函等资料统一报送至旗人社局。
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均要求胶装,封面使用白色A4卡纸打印,其余内容使用A4纸双面打印后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相关要求详见申报书填写说明;汇总表1份,A4纸单面打印;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旗人社局审查。
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纸质版材料一经上报将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申报个人和团队、基地的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现场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旗人才办和旗人社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个人和团队、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将考察推荐名单提交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四)评审方式。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审核公示。旗人才办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及实地核查情况,确定候选名单,提交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会议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发文公布,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相应层次的人才证书。
五、支持标准
1.个人:一类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津贴;二类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津贴;三类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津贴,管理期为3年。
2.团队:一次性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3.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六、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申报个人、单位要在旗人才办指导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指导服务、审核把关等关键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二)加强督促检查。旗人才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推诿塞责、不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不实等情况,在及时通报的同时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强时间管理。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推荐情况统计工作,并将申报推荐汇总表于2023年11月3日之前报旗人社局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股(人社局后院203办公室),联系人:王艳波;联系电话:0477-7623093,电子邮箱:eqqrsjrcg@l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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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鄂托克前旗“马兰英才”评定管理办法
2.鄂托克前旗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评定管理办法
3.鄂托克前旗“马兰英才”评定申报书
4.“马兰英才”个人简介模板
5.鄂托克前旗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
6.鄂托克前旗产业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
7.鄂托克前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
8.申报材料封面、目录模板
9.“马兰英才”申报汇总
10.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汇总表
11.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汇总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组织部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